虚开
(一)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二)评定期内同时具备按期纳税申报率在90%以下,纳税申报准确率在70%以下,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申报准确率在80%以下,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率90%以下的; (三)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且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 (四)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年内两次不能按期抄报税的; (五)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有关凭证、帐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 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一)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三)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在申报过程中一旦出现:没有按时进行记账和报税、长时间没有零申报或有偷税漏税等行为,局就会远程上锁企业税控盘。公司财务工作将无法进行,也没有办法开具发票。进入异常阶段
税前扣除善意普通发票可能吗? 2020年1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020年3月,当地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开展稽查工作时,发现A公司取得的普通发票系虚开。这张善意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了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不定期填制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符合发票”),取得了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符合其他外部凭证”)
注册公司开发票违反注册公司税务局登记注册规定虚开发票严重处罚,为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 经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26.7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11.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38.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18.39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一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典型证券欺诈行为,内幕交易一直为平台深恶痛绝,也一直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作为上市公司高管直接参与的内幕交易,更是违背忠实勤勉的义务,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000年7月上旬,D上市公司与北京、深圳二高科技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定于21日对外正式公布此消息及配送股方案
风险警示三:请勿投资非法集资公司,你看中了利息,对方看中了本金!基本血本无归。 取保候审:得安律师解析取保候审的概念、条件、方法等要件。 虚开发票罪:罪与非罪,涉嫌虚开发票14余亿元 ?得安律师无罪辩护,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
“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和媒体报道不大一样。公款吃喝并不是法院认定贪污罪的原因,只是被告人交代的其所贪污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定罪量刑。”近日在社会上引发热议的“舟山案例”主审法官、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曹伟11月15日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注册公司开发票违反注册公司税务局登记注册规定虚开发票严重处罚,为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 经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26.7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11.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38.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18.39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指导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贵安新区群盛会议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63.28万元。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在一些双向虚开案件中,存在另一种不同的双向虚开,即行为人在购销两个环节中部分或大部分的交易是真实的,只有一部分购销交易是虚假的情形。针对这种双向虚开的情形,应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罪数和虚开税款数额呢? 在受票环节,行为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此抵扣了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或尚未抵扣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但侦查机关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是为了抵扣其真实的增值税销项税款的,行为人的受票行为也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与此同时,行为人也实施了对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的,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虚开税款数额应当将行为人受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对外虚开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累加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