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31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天山股份”(股票代码:000877)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15年6月19日,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通知,经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5年06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5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为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成功收购完成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将从原有的 路面机械、钢结构产品 进一步扩展至塔式起重机的生产、销售与经营租赁,并成为我国塔式起重机租赁的领军企业
2022年11月14日,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参与编制的《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 0251—2022)认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47号公告显示,该《指南》从发布之日起成为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 《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是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布后,推进国家标准化建设在金融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对于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上海攀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攀赢资本的母公司,是一家专业为您量身订制投融资方案的综合金融管理服务公司。公司业务横跨银行、保险、信托、基金、证券、PE、VC等全金融资本市场。业务方向主要包括房地产及大型工商类企业投融资、上市公司重组并购等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怎么样:银河期货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隶属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型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注册,隶属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由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银行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参股的专业型金融企业。 2007年,银河期货率先获得中国***的金融期货业务资格、交易结算资格和中金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为黄金期货的上市和股指期货随后的推出铺平了道路
根据《中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12月27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动物保健品(代码:940.HK)”进行重新估值,在其2017年6月28日重估价1.04元港币/股的基础上,下调为以0.588元港币/股进行估值。该股后续停牌期间若发生重大事项,本公司将进行合理评估,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国动物保健品"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本文摘要:9月14日下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全称中国***)发售审查委员会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全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人展开了审查。根据会议审查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人取得审查通过。此前的7月21日晚间,猛狮科技发布公告称之为,为完备公司在高端电池生产业务版块的产品结构,加快企业转型,公司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总额不多达13亿元人民币用作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出具的《中国***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215)。中国***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为配合ETF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中国***《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我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公司港股通委托协议及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了同步修订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意见》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银行的45条具体措施中,17条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据悉,《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3项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围绕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3项措施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记者15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深圳人民银行”)获悉,《意见》提出的涉及深圳人民银行的45条具体措施中,17条措施已在深圳全市落地,并取得较好成效。 据悉,《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23项金融改革开放措施,围绕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提出3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