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前,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恺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为惠州市首家具有资质的国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由中国***领导推动成立,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搭建境内外投资基金业与政府和监管部门沟通的交流平台,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服务机构,会员单位超过500家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1998)775号文批准由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于200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主营业务: 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6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A股中兴通讯(代码:000063)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20.04元;自2018年6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港股中兴通讯(代码:00763)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港币16.38元。 待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9月15日江苏阳光(600220)***息显示,江苏阳光股份(000608)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江苏阳光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94亿元,同比上升9.55%;归母净利润5061.84万元,同比上升726.49%;扣非净利润4098.3万元,同比上升1496.46%;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77亿元,同比下降8.8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71.61万元,同比下降35.9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49.21万元,同比下降37.97%;负债率52.45%,投资收益445.5万元,财务费用4097.14万元,毛利率22.51%。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
2022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证监许可〔2022〕3123号《关于同意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 中国信科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是中国光通信的发源地,是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移动通信国际标准的主要提出者之一,是国际知名的信息通信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国信科由6家上市公司和20多家非上市公司组成,产业聚焦“光通信、移动通信、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信安全和特种通信、智能化应用和数据通信”六大方向,分支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30多个国家,业务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4号文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21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5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46号文同意,公司2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晶转债”,债券代码“113503”。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出具的《中国***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215)。中国***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6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5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6年8月15日完成初步询价,原计划于2016年8月17日进行网上路演。 因发行人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暂停原计划于2016年8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
导读 : 2006年11月23日,北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肖钢。图片来源:人民视觉记者|陈鹏中国***原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周日建议,适度提高劳动报酬在经济中的比重,确保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 [...] 中国***原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周日建议,适度提高劳动报酬在经济中的比重,确保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争取15年内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由当前的4亿扩大到8亿左右,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 肖钢在代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发布《2020·径山报告》时说,“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面对国内外更加复杂严峻形势,中国经济必须挖掘和释放超大规模市场的新优势潜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告[2015]31号)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 填补回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