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抚宁区委指示要求,确保“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抚宁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近日召开党组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宣读了《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活动安排和组织保障相关内容,并成立了抚宁区法院“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会上要求,全院上下要坚决拿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争劲和韧劲,“比奉献、比担当、比能力”,以激扬的精神面貌“促发展、促稳定、促提升”
张文一同志聘任为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蔡琼同志聘任为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潘佐华同志聘任为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站副站长(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潘勇刚、卢桂营同志聘任为宁波市皎口水库管理站副站长(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蔡天德同志聘任为宁波市皎口水库管理站副站长(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不再聘任其为宁波市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 胡越刚同志聘任为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六级职员; 不再聘任王吉勇同志为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副主任; 不再聘任崔志杰、王文娜同志为宁波市皎口水库管理站副站长。 上述人员的任(免)职时间从2019年9月20日局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规范全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发行、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起草了《云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就报送登记的《暂行规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已有103个县、市、区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占比达到79.8%,全省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74万本,不动产权证明2.86万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厅党组会议定等程序,提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等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根据《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及有关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的2022年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进行了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论证,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2022年度拟立项信阳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信阳市科技局免责声明: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的展示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或个人负责
三湘都市报7月6日(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拟立项建设30所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30所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拟立项60所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建设单位、52所楚怡优质中职专业(群)建设单位……7月6日,经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党组会审定,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楚怡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遴选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7月6日—7月12日)。 记者了解到,为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湖湘特色的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湖南计划实施“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湖南省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优计划”)。 湖南计划“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6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20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深度对接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关键领域和新兴优势产业,不断创新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提升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与产业的对接度,增强湖南职业教育支撑现代产业体系能力,同时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全过程,着力破除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不断深化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改革,激发职业院校发展活力
2月23日,省统计局召开内控建设工作会议,听取2022年内控工作汇报,对新制定的四项内控制度进行预审,对我局内控风险进行评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国强参加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唐纪主持会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漯发〔2021〕14号)精神及《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21〕号)相关要求,经县区推荐、专家论证、局评审委审核、局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现对2022年漯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或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0395-313286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395-3133094
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44项) 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经申请人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厅党组会审议等流程,决定拟立项资助“罗汉果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创新集成与推广应用”等44项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抚宁区委指示要求,确保“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抚宁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于近日召开党组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宣读了《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活动安排和组织保障相关内容,并成立了抚宁区法院“三比三促”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会上要求,全院上下要坚决拿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争劲和韧劲,“比奉献、比担当、比能力”,以激扬的精神面貌“促发展、促稳定、促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