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6]40号)中“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会将组织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七批)》并向全社会发布,现就开展第七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轻工 第七批)》编制、发布和推广宣传工作的指导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与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轻工消费产品,鼓励推荐与消毒杀菌等安全卫生防护相关的轻工产品。 (一)产品的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6﹞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充分发挥智库功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推进理论社科强,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安徽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作者:教务科供稿编辑:超级管理员时间:2021-12-31点击数: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和《嘉应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嘉院教〔2020〕27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及专科生、退役复学学生及拟降级转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1.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2.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定向生、免试生、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已达到退学条件、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4.高考考试科目组合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高考招生规定的(详见附件2); 5.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梅州师范分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予转入)。 (一)学生申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2年2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嘉应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3909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规定条件者(详见附件7),均可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士研究生专职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 外单位专家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应提供《遴选办法》规定的科研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职称、学术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选择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3),交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为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农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湖南省农业事业大楼6011、6012房间设置“‘大棚房’清理整治办公室”,厅经作处、省耕肥总站、省蔬菜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各抽调1名干部,集中办公。 (二)各市、州农业局(委)要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hbdpfbgs@126.com
根据上海市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教育信息化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及信息化教学常态应用,市电教馆将举办第二届上海市教育信息化论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学校教师参加该项活动,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参赛论文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邮箱PTE2011@126.com。 结合教育信息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和深化教育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全面深度融合,推动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转变,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提高新时代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水平,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和“追赶超越”建设新方向、新目标、新任务,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安排全体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参与“勤工助学义工岗”,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现将我校2018年度勤工助学及“勤工助学义工岗”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安排。自2018年开始,全校各学院和各部门勤工助学经费施行年度预算制
经教育部批准,太原理工大学2011年开始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太原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山西省属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已就业且具有第一专业毕业证书和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非采矿工程和安全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满3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学制:采矿工程60人(只限招男生),安全工程60人。学制为全脱产学习二年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截止2020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 (1)请各院系于11月20日前将《2020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管理处邮箱glc@zju.edu.cn,同时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2)研究生院将于12月完成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额度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列入示范。 2.示范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