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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390
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3909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规定条件者(详见附件7),均可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士研究生专职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 外单位专家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应提供《遴选办法》规定的科研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职称、学术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选择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3),交硕士生导师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