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
在案件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庭审理辩论结束之前的任何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所在单位均可聘请沈阳刑事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及相关法律服务。这一期间律师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3、出席法庭对检察机关所举控诉证据进行质证,提出相反的证据; 4、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重新勘验、鉴定,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 5、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及证据材料, 6、针对公诉人对案件发表的公诉意见,就案件性质、情节、事实、证据及量刑与公诉人进行辩论,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和意见,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利; 一审判决之后聘请律师,主要服务内容为: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性质是否符合实际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是否适当;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代为起草上诉书,参加二审审判活动诉讼,出庭为上诉人进行辩护,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利。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因此,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 1、这里的律师会见特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行使会见权。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
罪行是诈骗罪,行骗600万,他只因涉嫌五万,但并不是首犯,仅仅在不知道的状况下给他人出示了有益的犯案具,如今申请办理了,取保侯审…有9天了…也不知道那样的通过率多不多?并不是首犯,能取保侯审吗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判决生效前前只有律师作为辩护人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近亲属无法会见或者通信。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最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提供应对策略的时候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解释】本条是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第三个基本原则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很多人听说过刑事律师和刑事律师这一概念,但往往会产生疑问。两个都是律师,有什么区别? 刑事律师是指以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刑事律师如果公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受到授权或者法院依法指定参加诉讼,他就会成为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刑事辩护人
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带领其律师团队成功进行无罪辩护,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辩护,减刑辩护,死刑辩护,死刑复核,上诉改判,申诉再审,重审改判。 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团队办案认真负责,务实严谨,敬业高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理的诸多刑事案件中有普通案件,疑难案件,公安部督办的大案要案
梁**是某游戏公司的员工,因帮助公司在商场游戏厅开设捕鱼机供客人玩乐,从中渔利,后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抓获。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律师及时的向检察机关提出梁**属于从犯,且情节较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等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随后决定对梁**不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梁**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免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