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涧县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清涧县扶贫安置及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含本项目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与采购内容相符);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能力,所投服务必须为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 (3)投标单位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4)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信息发布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三条 信息发布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领导审核; (三)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四)拟***息的内容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送交主管部门审批,拟***息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通榆县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实事求是地公布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现将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如下。 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编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不予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 1月9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企业留存。以上证件均需处于有效期,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干警活动室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2、项目采购内容:对原活动室吊顶进行拆除,新建储物柜、墙面乳胶漆、卷帘拉杆、电机安装、荣誉墙、添置家具设备等,具体详见项目招标清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参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白城市以及我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息、提高服务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将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单亦全同志为组长的洮南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佟玉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监察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制定《洮南市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洮南市财政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密封送到(文件一正两副)。比选申请书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代理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C-ADFXZ2301项目名称###市安定区西岩新村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采购3套安置房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使用(若有其他要求,合同另行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区档案局。 涉及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的申请,直接向各部门、直属单位提出申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
本项目濮阳市烟草公司全区专卖网络通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濮阳市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800分钟及以上全国通话,20G及以上流量(非定向流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分公司,提供总公司所获取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版(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URL]),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