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
大陆国务院7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包括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以加强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 新华社报导,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以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增发股票的程序: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申报;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审核; 5、上市公司自***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新工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
不给离职员工迁社保,小心会惹上官司! 2012年7月6日,曹某到某生物科技公司从事销售员工作。2012年10月16日,曹某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离职事由为“个人原因”。 公司自2012年8月开始为曹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曹某离职后未申请迁出社保关系,公司也一直为曹某参保直至2013年10月
反映人吴湟与吴风妹住宅位于莆田市城厢区新塘街271弄9号的一幢8层混合结构房屋占地面积:有房产证92.7㎡无房产证2个车位76㎡;建筑面积:1082.19㎡(其中有房产证904.19㎡、无房产证188㎡)。该幢房屋是原户主陈秀加于1994年3月自建2004年6月城厢区法院拍卖给吴湟吴湟又将六至八层计299.06㎡转卖给寡妇独自养育儿子二十多年的吴风妹。该幢房屋因早期自建地基不均沉降、沉陷引起裂缝;且已建近30年时间长;混合结构建筑质量差引起部分倒塌同时还存在许多危险点:如①该房屋顶层墙体与斜屋面交接处出现通长裂缝现象;②该房屋较多墙体、楼板出现渗水发霉现象;③楼板保护层剥落露筋、生锈现象;④该房屋较多木质楼板发霉腐化;⑤楼面松木隔栅产生干缩裂缝、发霉腐化;⑥该房屋顶层建筑已倒塌差点压死人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从5月29日起至10月10日,我省全省范围开展为期5个月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 目前,全省排查出但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30处,区域性火灾隐患48处,还有大量已构成重大隐患的单位未按标准确定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于该法人解散清算中,既不因法院准予备查,即谓该法人格消灭,自应于合法清算终结而解散之日,为其实际离职之日,依法办理卸(离)职申报 (1)按公司设立登记后6个月尚未开始营业,或开始营业后自行停止营业6个月以上者,主管机关得依职权或利害关系人之申请,命令该公司解散;若公司经营有显著困难或重大损害时,法院得据股东之声请,征询主管机关及目的事业中央主管机关意见,并通知公司提答辩后,裁定解散;解散之公司除因合并、分割或破产外,应行清算;清算人应于清算完结,经送请股东承认后15日内,向法院声报;解散之公司于清算范围内,视为尚未解散,公司法第10条、第11条、第24条、第25条及第93条第1项分别定有明文。 (2)公司于清算完结将表册提请股东会承认后,依公司法第93条第1项、第331条第4项规定,尚须向法院声报备查,惟向法院声报,仅为备案性质,是否发生清算完结之效果,应视是否完成合法清算而定,若倘未完成合法清算,纵经法院为准予清算完结之备查,仍不生清算完结之效果。又法人至清算终结止,在清算之必要范围内,视为存续,民法第40条第2项定有明文,公司亦为法人组织,其人格之存续,自应于合法清算终结时始行消灭
各委员会委员,由监察委员分任之;每一委员得任三委员会委员。 各委员会各置召集人三人,由各该委员会委员互选之。 三、由其他委员会移送与本委员会有关联之事项
新华社澳门3月5日电(记者李寒芳)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澳门特别行政区5日发表声明表示,这是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举措。对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坚决拥护和支持
由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出的大会主席团,于1月10日下午举行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到84人,出席7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