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二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工作,维护域名用户权益,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域名变更前的注册服务机构为转出方,变更后的注册服务机构为转入方。 第三条 域名持有者在下列情况下不能申请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一) 该域名注册后不满60日; (二) 距该域名续费日不满15日; (三) 该域名处于拖欠注册费用状态中; (四) 该域名持有者的主体身份不清楚或者存在争议; (五) 该域名处于在司法机构、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
为全面推进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提升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根据《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经认定的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实行年检制度”的规定,市科技局定于2017年12月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2017年认定的27家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1. 2017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工作报告(一式五份); 4. 被认定为2017年度昆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的六家单位(昆明采和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晓东小学、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小学、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市盘龙区东庄小学)还需提供合同完成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对照合同要求,写明合同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一式五份) (1)青少年实验室软、硬件条件建设情况; (2)参加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创新大赛的情况及其他各类科技创新比赛情况; (3)获得奖励及知识产权情况发现和培养具有科技创新潜力的青少年情况培养青少年科技教师人员情况; (4)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活动周等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及示范带动情况; (5)申报单位对青少年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及相关宣传报道等情况; 2. 请27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时报送“年检提交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年检不通过
2015年5月12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了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15年5月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公示。 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0千伏电力电缆在抽检中发现绝缘厚度不满足技术协议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该质量问题属于一般不良行为;根据第十五条,从2015年4月起在最近一批招标采购中扣减10千伏电力电缆商务评审分值10分(按评分权重折算前)
【概要描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管理,提高联盟决策效率,根据联盟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理事长办公会议是指联盟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为履行职责而召开的议事会议。第三条 理事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组织管理遵循“依法、民主、严肃、高效”原则
主旨: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十九项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依据: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公告事项:鉴于“食品卫生管理法”于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修正部分条文并修正名称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并于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修正新增第十五条之一规定,已另订“食品原料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十九项规定,爰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十九项原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公司法规定了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具有民事合同、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等特征。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