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全省技工院校资助申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0〕10号)精神和江西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江西青年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各系认真评选,学院资助中心严格审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评审小组审核通过,认定、评选出8名同学为2020年春季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52名同学为2020年春季技工院校国家免学费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6日具体名单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报学院监督部门。
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办法》(鲁劳社办【2009】24号精神,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招投标,确定44家培训机构为我市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包括登记失业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和其他城镇新成长劳动者;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是指进城务工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创业培训人员,包括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重点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 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定点培训机构中标单位及培训任务一览表》,结合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解决“老工伤”问题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好全市“老工伤”问题,切实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现就我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范围。 (一)《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 (二)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退休的人员享受养老金期间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现仍由单位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退休享受养老金,现仍由单位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残疾军人。 二、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中山考区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4人(详见附件)。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公示结束后,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通知
本文摘要:关于2019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凭据《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通知》(藏人社办〔2019〕150号)文件划定:在划定学习时限内,未完成学时任务的学员视为主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自行负担,请学员合理自主摆设学习。2019年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将于2020年6月9日竣事,请宽大专业技术人员抓紧时间学习。2019年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共计30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