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办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恩施州人民健康保驾护航,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共卫生医师2名、卫生检验技师1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恩施州疾控中心急需专项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概要描述】1、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2、有一年以上电子行业外贸工作经验。3、从事过PCB行业外贸的与会使用PCB工程软件的优先录用。4、英语六级以上,听说读写能力良好,有无工作经验也可应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255号)文件要求,为方便符合条件的郑州市参保企业(单位)办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现将相关经办流程公布如下: 2、申请缓缴需参保企业(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书面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见附件2)。以上资料由参保企业(单位)自行填写、盖章后拍照上传。 3、由于自身情况无法网上经办的,参保企业(单位)也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服务大厅,选择“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现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填写好的《企业(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书面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见附件2)办理缓缴申请业务
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9日以豫政土〔2023〕67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经办流程,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在前期上级明确的22类行业基础上,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至辖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中,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5月。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允许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8〕2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35号)要求,我局按照规定的年度评估标准、方式,开展了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度评估工作。现将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2022年度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3月16日止
主要项目 1.竞争型多目标元胞蚂蚁算法研究,国家自科,参与 2.量子化生长型蚁群竞争优化算法及其应用研究,国家自科,参与 3.新型农村社区信息服务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大专项,参与 4.交通运输网络模型研究,中国工程院,参与 5.基于Steiner树的物流选址优化技术与系统,省科技厅,主持 6.不确定干扰环境下物流配送优化技术及系统研究,省科技厅,主持 7.突发事件应急设施多目标动态选址模型及算法研究,省教育厅,主持 8.河南省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省哲社办,参与 9.考虑碳排放的制造业绿色供应链网络设计研究,省教育厅,参与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知(渝人社办〔2020〕189号),南桐公司6单位获评重庆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 据了解,2019年度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全市10061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守法诚信的A级企业5146户,基本诚信的B级企业4809户,违法的C级企业106户。其中,南桐矿业公司、南桐水泥公司、青鹏水泥公司、华能石粉公司、建合石粉公司、安达橡胶制品公司获评A级
平顶山技师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59年。学院是河南省文明校园、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首批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职教攻坚先进单位和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近3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50名,其中正高级讲师4名,高级讲师39名,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7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河南省技术能手近20名,现在校生近万人,每年可对外开展培训鉴定6000多人次
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全年需完成公需科目32学时,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8学时,选修课24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学习和专业培训学习。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96学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144学时,半天按4学时计算,其中公需科目32学时,其余为专业培训学习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