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事登〔2022〕3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法人2022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2月31日前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备案)且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含部分中央驻滇单位),应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涉密事业单位按保密规定和程序提交年度报告,不对外公示
为更好地规范邳州市房地产价格市场秩序,市物价局一改过去传统检查方法,采取“两多一少”的方式强化房地产价格监管。 一是注重宣传多提醒。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学习解读《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先提醒告诫,防范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并要求企业事先自查,提交自查报告,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 今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涉及的长江经济带湖北等7省(市),均已完成地方自查工作,目前共存在692家(个)“三磷”企业(矿、库),其中275家(个)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占企业总数的40%。 刘友宾表示,目前专项行动涉及的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江苏7省(市)均已完成地方自查工作,建立了“三磷”企业基础信息库和问题库。同时,生态环境部在第一阶段统筹强化监督中抽查了部分省市“三磷”专项开展情况和企业环境守法情况
注册公司代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在讲述注册代理的经营范围之前先给大家讲述2个代理的情况。主要有民法上的代理和商法上的代理;同时也讲述一下企业代理的弊端到底有哪些呢?民 注册公司代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在讲述注册代理的经营范围之前先给大家讲述2个代理的情况。主要有民法上的代理和商法上的代理;同时也讲述一下企业代理的弊端到底有哪些呢?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合肥市高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空调排水管生产项目位于安徽省肥西经开区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工投立恒广场B-12A号1-3层,项目租赁工投立恒广场工业厂房,占地面积2629.12平方米。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空调外管和空调保温排水管,现阶段已实现年产2020万米空调外管和578万米空调保温排水管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各餐饮企业等燃气用户: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增加相应的处罚条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前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药监部门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规定颁布以后,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只需要到当地药监部门进行经营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性备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1、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该符合相应规定;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管理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认可的、与经营产品相关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有一名以上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
本文摘要:按照《2015年租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制订了检查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租车服务质量分区异地交叉执法检查。 为保证检查方案切实可行,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先期在沈阳市积极开展了异地交叉检查试点,由省局和各市局调来的执法人员构成两个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租车市场管理办法》和《租车服务》国家标准,融合企业自查排查报告和租车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租车企业44家,印发排查通知书6份
大河网讯 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要求辖区监管所根据实际情况,对曝光的“泰国香米”等重点相关产品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和检查。 执法人员严查大米经营企业及散装大米批发零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大米经营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进货台账,以及购销食用大米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库房的通风设备、贮存条件等,有无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的大米及其制品,切实严把流通流域食品质量安全
6月25日,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在黄龙科教中心1909会议室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联系学院的校纪委委员张信岳同志、纪检监察室唐静同志、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楼建林同志汇报了学院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重点分析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一清理、两专项”行动情况及“清廉杭医”建设情况和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