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
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目前初级会计正在备考中,其中有很多知识点需要考生记忆理解。当然就包括税务检查这部分内容了,那么税务机关的检查权有哪些?税务检查和稽查的区别是什么?还不清楚的小伙伴的,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注意】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在哪里申报?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的,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选择向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2017.03.09转知会员: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新竹分局106年4月份讲习会讯息通知~~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新竹分局106年4月份讲习会讯息通知~~3月8日起开始线上报名!! ***新竹分局106年4月18日(二)“105年度综合所得税、外侨及执行业务所得申报讲习会-中央路场次” 一、目的:为使辖区内纳税义务人了解如何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新颁(修正)法令、网络申报操作方式、健保卡加密码申报综合所得税、税额试算等措施、外侨网络申报综合所得税及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新制宣导、执行业务所得电子申报操作系统等,以维护纳税义务人权益及提升纳税服务品质,促进征纳和谐。 二、时间:106年4月18日(星期二)13:00~16:00。 三、地点:中央路办公室7楼视听教室(新竹市中央路112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4月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08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176000.00元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二、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