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4月又一批环保新规护航 环境治理再添“护身符” 2017年的环保风暴已让人喘不过气,2018年,一场更强劲的绿色风暴才刚刚开始。为打好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即将到来的4月,全国各地又有一批环保新规落地实施,一起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准确把握《办法》内容,现解读如下:?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发布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特征值系数的公告》(粤环发〔2018〕2号,以下简称《抽样测算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办法》,对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方法、申报要求、施行时间等进行明确
本专业培养人格健全,具备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基础知识扎实,掌握现代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知识和信息的获取能力、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沟通技能,勇于创新,专业实践能力强,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财务咨询公司、证券机构、事业单位财务及其相关部门从事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与管理、投融资分析、理财规划、财务及管理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以“双能力”(财务决策能力、国际化战略布局中财务视角下价值投资分析能力)、“四技能”(会计处理技能、数据库管理技能、纳税技能和筹资量、投资分析技能)为人才培养理念。 以“三双”模式特色育人:开展基于金融行业与财会行业双重职业素养、管理职业与金融职业双重职业技能、管理会计职业资格与金融业职业资格获取为特征的“双素、双能、双证”高素质技能型财务管理人才培养
库尔勒律师事务所长罗银参加了新疆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 库尔勒知名律师长罗银参加了新疆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下) 库尔勒知名律师教您房屋租赁税何计算? 房屋租赁的房产税由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房产税:从租赁房产的次月起,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11日表决通过的这两部税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税收法定”的进程。 与城建税暂行条例相比,城建税法有哪些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 “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
现行金融商品因发行机构或商品包装方式不同,导致因课税规定不同,使得投资者税负不一,不但扭曲金融机构或商品间资源配置,也连带影响金融市场发展及国际竞争力。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金融商品课税制度需兼具合理性、一致性及与国际接轨之特色,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已将“金融商品课税问题之检讨”列为研究议题,并委托中华公共财务协会黄耀辉教授针对投资型保险及期货商品课税议题进行研究。 财政部指出,在赋改会研究期间曾召开座谈会,邀集金融产业界、学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机关代表充分讨论,并于98年7月24日委员会议第七次会议取得以下几点共识: 1、投资收益阶段:以要保人为课税主体,依所得类别(按应税、免税或分离课税)分别征免所得税,投资收益的扣缴税款属于要保人的扣缴税款,保险公司不得用以扣抵保险公司的应纳税额
车船税在哪里交?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其作用是首先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其次有利于车船管理与合理配置和调节财富差异。车船税对财富再分配起到重要作用
合伙企业本身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按照各合伙人身份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居民企业通过合伙企业投资分回的所得,能否享受股息红利免税待遇?实务中常常产生争议。 甲公司与自然人李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乙公司
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多变性,公司继“合同法”、“税法”培训后, 4月1日又举办了“物权法”培训。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公司律师代表处和人力资源部创新思路,引入互动板块,现场气氛活跃,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整个培训分为二个部分:一是播放物权法专家江平有关物权法核心内容的讲课影像;二是通过围绕江教授解答问题环节,让员工互动参与,提出自己的见解
税务局表示,使用牌照税法第28条第1项已修正公布调降原裁罚1倍下修为“1倍以下”,第28条第2项原裁罚2倍下修为“2倍以下”。 税务局指出,逾期未完税之交通工具,在滞纳期满后使用(含行驶及停放)公共道路经查获者,除责令补税外,处以应纳税额1倍以下之罚锾,免再加征滞纳金,使用牌照税法第28条虽修法调降违章裁处倍数,但违章案件裁罚依据之“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针对“未完税”车辆,即违反同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车辆,在一年内之违规案件,采连续处罚,一年内经第一次查获者,处应纳税额0.3倍之罚锾;一年内经第二次及以后再查获者,处应纳税额0.6倍之罚锾。 税务局称:另报停、缴销或注销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含行驶及停放)公共道路经查获者,属违反同法第28条第2项规定,除责令补税外,处以应纳税额2倍以下之罚锾,在一年内之违规案件,经第一次查获者,处应纳税额0.6倍之罚锾;一年内经第二次及以后再查获者,处应纳税额1.2倍之罚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