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中国法律分为4大类。四大部门,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1、刑事方面: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含草案说明) ¥18.60 ¥24.00 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39.36 ¥48.00 招标采购实用法规全书(修订版) ¥92.88 ¥108.00 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快速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作用得到了充分施展,刑法的罪名结构和罪刑关系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刑法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新变化最终要体现在具体罪名的适用上,哪些罪名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哪些罪名在适用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成为刑事法学法律界日益关注的问题。 《刑法百罪疑难问题精析》一书就是适应刑事犯罪发案率不均衡但刑事司法需要精准的发展趋势而推出的新成果
近日,恩施州邮政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发放《民法典》知识宣传册。向机关干部职工,邮政、快递企业发放《民法典》知识宣传册140余册,解读《民法典》中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帮助邮政行业从业人员深入理解和运用《民法典》
2018年7月,甲公司招聘一名工程师。2018年7月16日,经面试后,甲公司决定录用劳动者陆某,并向陆某发出录用意向书,要求到岗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陆某同意
9月7日下午,法律学院在线举办第72期卓越法律论坛——“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新规定”,山西大学法学院汪渊智教授受邀作讲座。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教授主持本次论坛,副院长王康教授担任与谈人,我校师生和来自校外的听众约120人在线聆听讲座。 在主讲环节,汪渊智就《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整体概况及其体系化作了阐述
大家好,从今天起我将开始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12月6日-7日,水建集团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家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以及《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部分条款,并通过分享“自甘冒险”“过错责任划分”等案例的形式,将司法案例与职工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对案例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促使员工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款的含义,进一步提升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打造知法懂法的员工队伍,推进依法治企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水建集团将持续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6月30日,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在后勤管理处党员活动室进行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胡伟主持,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日报社论:凝聚智慧力量迈上新的征程》《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内容,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为持续提升员工职业素养,更好地适应行业形势和企业发展需要,提高企业组织绩效,8月8日-8月13日,客运总站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了综合技能提升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理论培训与实地考察学习的方式。第一阶段,全体员工系统学习了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组织执行力、民法典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理论知识;第二阶段,全体员工先后实地考察了集散站、物流园区、考试服务中心、安达机动车检测等单位,深刻体会了兄弟单位员工吃苦耐劳、勤勉敬业的工作热情
本期话题我们接着上期的话题继续讨论,法律规定农民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钱,但是如果建设单位耍赖,有人会说可以把建好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用来偿还,这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了,农民工是否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个法律专有名词,我先向大家通俗易懂地解读一下。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单位经包工头催告支付工程款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包工头享有的与建设单位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典规定的法律法规,本期分享干货,一定要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