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典”意味着基础性,以民命名的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愿,需求,保障各项需求和权利。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市民生活百科全书,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典开讲》是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出品百度APP联合制作的《民法典》解读栏目,点击下面图片可查看所有12讲视频
1. 负责合同相关工作,商务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审核等; 2. 协助监督公司履行重大经济合同,及时提供法律风险预警; 3. 负责法务部等相关制度的法务管理体系建设、执行与更新; 5. 药品上市销售业务及相关BD业务法务支持; 6. 法律纠纷处理工作,处理合同纠纷、相关诉讼或非诉案件; 7. 参与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制度的合规评审,识别、评估、控制法律及合规风险; 3. 具备上市公司、药品生产销售行业经验; 4. 熟悉公司法、民法典合同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药品行业法律法规; 5. 具备英语阅读及写作能力;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 7年以上工作经验。 有意向者也可直接投递简历至该邮箱: recruit@mabwell.com
3月7日,桥东区法院与传习小学联合开展了“护航美好生活”妇女**普法进校园活动,为传习小学妇女教师送上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 桥东区法院法官围绕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家务补偿等相关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中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从多个**领域作了细致解读,引导妇女教师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现场气氛活跃,桥东区法院副院长路小军有针对性地讲解了妇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和老师们做了有效的互动问答,引导教育大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月17日,托管大头羊二矿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开展为期两天的民法典学习活动。学习中,大家认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篇中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句和举例,为职工说明和讲解法典当中,涉及职工生活中遇到的权利、财产、民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活动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将民法典纳入“七五”普法宣传学习内容中,各支部要通过每周一、四学习会组织员工学习,全面了解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时代意义、基本原则、体例与法律效力等内容,做到学懂学透、入脑入心
亲人死亡后,遗产如何分配?如何立遗嘱? 财产分配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这不,之前的热搜只是说独生子能不能得到父母所有的财产,然后还有一个,父亲去世留下的遗产,哥哥说妹妹没有继承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家里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死亡后,无遗嘱继承顺序为: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海门太平洋在线公路分中心积极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图) 日前,海门太平洋在线公路分中心参加了南通市太平洋在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视频讲座,了解了民法典编纂历程、鲜明特色及其重大意义。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为庆祝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3月10日上午,桐庐县妇女联合会、桐庐县司法局等10余家单位联合举办“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三八**咨询服务活动,县司法局的志愿者们贴心地为辖区内妇女们送上了丰厚的“法治大礼包”。 活动现场人潮涌动,志愿律师既是“解答员”,也是“宣讲员”,为每一位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的同时,着重宣传了《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以及《法律援助案例及操作指南》等,场面十分热闹。“这个法律援助案例好,有故事、有图片,对于我们想学点法的人来说太有帮助了!前来咨询的王女士乐呵呵地说道
阳春三月,正值国际劳动妇女节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节日,我司工会为丰富公司女职工的业余生活,缓解紧张繁忙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外贸集团工会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 一是在商投集团工会和外贸集团工会的关怀指导下,认真开展女职工先进评选,我司两名女职工分别获得2020年度优秀工会会员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二是于3月2日下午两点半组织32名女职工在公司9楼会议室在线观看了以“中国梦•劳动美——巾帼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网络直播,集体观看四川省女职工风采展示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张智富带来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议案。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张智富表示,近年来保险市场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现行《保险法》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行业发展和监管需求,迫切需要作出修改完善。当前修订《保险法》的金融法治条件已经成熟,建议修改《保险法》可从加强法律统筹衔接、完善业务经营规则、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保险业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等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