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为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传承弘扬诚信、守法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8月21日,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全室干部职工举办“诚信守法”讲座。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国家一级律师、河南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史国政,应邀做了题为“诚信守法”专题讲座。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修振环、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路海江和全室党员干部参加了讲座
9月12日上午,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手术室的医生向躺在病床上的何杨鞠躬、默哀。这名32岁的民警,他们已经经过了8天的抢救,终无力回天。 何杨是遵义市凤冈县进化镇临江村人,生前系凯里市公安局民警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按照学校党员活动日统一安排,6月11日下午,旅游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线上党员活动日活动。本次活动以专题党课《学习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形式开展,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彦龙主讲。 王彦龙围绕2019年和今年工作回顾、2020年发展目标、2020年重点工作布置三个方面展开党课讲授
哪些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 法规解读 资讯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下午1:46 121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要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免责条款又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是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4、资质条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范围的单位。 5、资格条件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王某与林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后其婚生女儿由男方林某负责抚养,抚养费由林某负担。离婚后,林某在外省工作,2019年7月,林某将其婚生女儿带到其父母所在城市居住、读书,与林某的父母一起生活。后王某探望女儿时与林某的父母发生纠纷并将女儿带回潮州市与其一起生活
1、男方出轨生子,妻子没有抚养义务,男方出轨生子,抚养义务由男方和出轨的女方进行承担。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仅仅限于存在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间或法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大河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3月10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李哲受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邀请,为160余名医护人员带来了一场生动、详实的专题普法讲座。 讲座中,李哲重点围绕医疗责任的分类、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维护医务人员自身权益等方面,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大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涉医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医护人员提高依法执业和医疗的规范、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同时从审判实践角度深入分析日常医疗中应当注意的涉法涉诉问题,对医院如何做好医疗责任纠纷的防范提出了建议
【本网西安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学习《民法典》重要精神,8月5日,美高梅游戏大讲堂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赵建民法官作《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悦,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恺颙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陈杭主持此次大讲堂。 讲座中,赵建民法官通过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对《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历程,以及《民法典》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社会热点问题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精准解读,内容深刻、贴近实际,对大家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运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