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隐匿房子是凶宅,男子遭到判刑!高雄一名男子,7年前委托中介卖房子,却隐匿妻子在屋里寻短的消息,买家不知情,花了210万元签约成交,都装潢好了,要搬进去,才从左右邻居口中得知,买到的是凶宅,气得提告,屋主被判刑8个月,不得缓刑和易科罚金。 这栋有30年屋龄的大楼,虽然外观比较老旧,但位在学区,离火车站又近,在中古屋市场行情还不错,一名妇人买下其中一户,搬进去,才知道自己住进了凶宅。原来屋主没有告知买家和中介,妻子在屋内寻短的消息,妇人花了210万元买下,还花一笔钱装潢,直到搬进去住,才从左邻右舍口中得知,房子里曾有人烧炭轻生,房仲业者也喊冤,强调自己是受害者
大洋网讯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积极探索提升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水平,努力将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打造为广东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品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提出以“一窗受理”为依托,以“不动产登记+税务”共享服务平台为抓手,坚持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互信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业务系统衔接,深化部门信息共享,通过“总对总”共享渠道建立“受理申请-税费征缴-登簿发证”全业务链条信息共享闭环,实现“资料一次收取、信息一次录入”。逐步建立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关键字段的土地、房屋税源数据库,利用地籍信息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并以部分地区为试点开展“以图查房”“以图查地”,持续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
本文摘要:本报3月3日讯今天,笔者从省国土资源厅得知,我省将要启动县(市、区)不动产注册职责机构统合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暂未授予新版不动产登记证。据省国土资源厅涉及负责人讲解,目前,我省不动产注册工作正在急剧前进,在此前创建不动产注册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我省研究制订了机构职责统合可行性方案,正在报省政府审核,预计年内将已完成不动产注册的职责机构统合
投资一个大未来-如何投资越南基金?? 最近读过一篇文章越南一定崛起 之后,深深的感受到越南的发展潜力不可小看,所以花了点时间去好好找寻跟越南有关的基金。无奈,现今直接投资越南股票的基金只有以下几档: 预期在首次公开申购(IPO)期间,环球资金募集即可达2亿5千万美金,甚或3亿美金。 首次公开申购期后是否持续开放投资,将视市场状况来决定
2017年7月14日,威海市电视台跟踪报道,见证山东力诺律师事务所张军伟律师成为威海市律师界第一位拿到律师调查令的律师。 14日上午,张军伟律师驱车前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局法官亲自将“2017-001号律师调查令”交给张律师。张军伟律师高兴地接过律师调查令,并接受了记者采访
8月建筑融资余额增加幅度创2012年8月以来、近7年新高。(黄柏荣摄) 中央银行昨(25日)公布,8月底国内银行业的建筑融资余额从今年2月起连6月增加至1兆9857亿元,月增204亿元,和去年同期增加11.4%,增加幅度也创2012年8月以来、近7年新高,有机会在9月突破2兆大关。 央行公布消费者贷款及建筑贷款余额,而代表最近不动产买气指标的购屋贷款余额增至7兆2195亿元,月增202亿元,年增幅为5.6%,显示,近期房市状况持续回稳,不过央行指出,仍会持续关注房地产动态
(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在近日召开的“估价与财产保护”国际论坛上,业内人士谈到,房地产估价业已成为推动房地产业有序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对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介绍,房地产估价业起初主要服务于房地产交易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服务领域逐步拓宽,目前在房地产抵押贷款、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有偿使用、房地产转让、司法鉴定、房地产保险、房地产课税、投资咨询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在资本市场发展的整个链条中,不动产评估应当是很重要的一环,将不动产评估行业引入资本市场,最终资本市场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同时废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定义,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