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房子是凶宅,男子遭到判刑!高雄一名男子,7年前委托中介卖房子,却隐匿妻子在屋里寻短的消息,买家不知情,花了210万元签约成交,都装潢好了,要搬进去,才从左右邻居口中得知,买到的是凶宅,气得提告,屋主被判刑8个月,不得缓刑和易科罚金。
这栋有30年屋龄的大楼,虽然外观比较老旧,但位在学区,离火车站又近,在中古屋市场行情还不错,一名妇人买下其中一户,搬进去,才知道自己住进了凶宅。原来屋主没有告知买家和中介,妻子在屋内寻短的消息,妇人花了210万元买下,还花一笔钱装潢,直到搬进去住,才从左邻右舍口中得知,房子里曾有人烧炭轻生,房仲业者也喊冤,强调自己是受害者。屋主当时,在不动产现况说明书上,勾选非凶宅,还签名盖章以示负责,哪知道另有隐情,买家事后得知,找屋主理论,对方不愿和解,买家气得提告,屋主被判刑8个月,隐匿房子是凶宅,想要让放子能顺利脱手,现在得面临坐牢的命运,实在得不不偿失。
▲妻住处烧炭死,夫隐匿卖凶宅判囚8月。
这样买方就没他皮条,还是得买下,没有办法退屋或是得到补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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