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内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八)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盐池县住建局***息的术语和定义、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主体、公开期限和监督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住建局主动***息的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信息真实及时
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往年结转项目继续执行原扶持政策
5月22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委)书记、局长雷木嫩主持召开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听证会。就拟废止《潞西市贯彻〈德宏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办法》和施行《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举行听证。市直相关部门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自9月20日起,江苏省施工许可均“网上办、集中批、不见面”,审批时间由过去的30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 今年以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目前全厅的4个职能处室和7个办事系统的工作进行了细致梳理、整合,及时出台了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和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工作实施方案,把过去需要在质量监督系统、安全监督系统、施工许可系统申报的事项及施工现场踏勘4个环节的工作,全部整合到“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办理。为了获得高效、便捷的实际效果,该厅选择了改革靠前、部门整合较完善的丹阳市作为全省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和电子证书发放试点单位,并多次组织人员和部门对“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现场培训
一、标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一里12号(闽华楼)5C单元住宅房产。 二、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58.07平方米;建成年份:1986年。 四、相关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转让已经厦门建发集团有限企业(厦建发[2009]159号文件)批准
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拟对遥感科学研究与对地观测应用技术开发系统能力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基坑支护方案设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就该项目提交密封报价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工程地处北京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中科院北京新技术基地园区内,本项目位于园区中心地块,东临园区中心绿地,南临遥感地球所现有科研楼,西邻声学所实验楼、北临园区锅炉房及学生公寓,建筑地块约为6000平方米
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2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日该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自3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同时对困难中小企业实施医保费缓缴政策。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