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本栏目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投诉、咨询、意见建议请通过市长/部门信箱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要一定流程,建议先通过本网站政府文件、地方法规等栏目进行检索查询,确无所需内容再提交申请。
三、请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并按所涉工作和辖区选择受理单位,以减少补充说明和转换环节。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实行“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如一个文件)。
五、提交申请时,请填写真实的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答复。
六、受理单位提供的仅限原始信息,不提供信息的加工统计和研究分析。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政府信息中心。
填写《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URL])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邓州市政人民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