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慈善基金”是由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于一九九八年成立的一个非牟利团体,旨在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向世界各地的慈善团体提供拨款,协助及加快它们贯彻推行各项公益计划。“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慈善基金”早期将由协会直接赞助,所有经由慈善基金支持或参与的活动,必须反映各会员的专业操守,以及他们对社会及保险业的承诺。
只要符合本慈善基金的宗旨,并不违反人寿保险业守则,任何本港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拨款支援筹办公益活动。目前本会并不设申请上限,然而,符合本慈善基金宗旨的申请,将获优先审批。宗旨包括:
1. 申请人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注册团体。申请可直接呈交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慈善基金主席。资料必须详尽填报,包括活动的目的及预期益处、所需款项及用途。任何有特定目标的计划,将较一般申请容易获批核。
2. 申请表必须清楚及准确填写,并提供详尽资料。
3. 申请次数及申请款额均不限,并可随时呈交。慈善基金将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申请。
4. 申请人将获书面通知申请结果。所有申请均在绝对公平情况下审批,然而,拨款数额将视乎该季的申请数目、可供运用基金的数额、以及有关活动是否与本慈善基金宗旨一致而定。
5. 在任何情况下,慈善基金作出的决定均为最后决定,申请人不得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