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自申请之日起,可以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续展。
* 以上流程图仅针对审查过程一切顺利的案件,而不适用于遇到任何中间意外程序(如遇到官方意见、驳回通知、他人异议等)的案件。
* 欧盟商标接受一标跨类申请,即一份申请可以包含多个类别;
*欧盟28个成员国包括: 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和英国(2020-6-31正式脱欧)。所以一旦注册了欧共体商标,就会获得以上28个国家的保护,这样就省去了繁冗复杂的在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手续;
* 欧盟商标局不会因相对理由驳回商标申请,而是通知在先权利人,由在先权利人在公告期时提出异议。
*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不使用的,可能会被提出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