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
根据《关于公布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7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82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6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930元)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82元)之间申报缴费
如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社保缴费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29日在新一期税务讲堂视频中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包括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和2020年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允许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两项新政策。 王发运说,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对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对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2月底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并于6月底延长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实施期限。8月6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范围广、力度大、效果明显。2~6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下同)累计减免社保费663.8亿元,惠及全省193万户缴费单位
匡衡勤奋好学,但家中没有蜡烛照明。邻家有灯烛,但光亮照不到他家,匡衡就把墙壁凿了一个洞引来邻家的光亮,让光亮照在书上来读。同乡有个大户人家叫文不识的,是个有钱的人,家中有很多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适当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如下: 1.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每人每月1185元,供养直系亲属系鳏寡孤独者,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45元。 2.获省级劳模、军级战斗英雄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