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分局:
根据《中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局决定自2001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地方税务登记证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税务登记管理,严肃税收法纪,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自1997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证件验证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登记验证的范围凡1996年底前,已在我省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省局统一制发的税务登记证件的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都属于这次地方税务登记验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