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
此条目介绍的是古代的大型长柄用具的叉。关于西式餐具的叉,请见“餐叉”。关于符号,请见“叉号”
(2022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22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互涉案件如何起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请示》(苏检发三部字〔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证券法第190条内容是什么(违法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法律责任) 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采取程序化交易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条》
法律分析:不一样,再审受理是指法院发出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受理了这个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而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在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形式是保险经纪公司。 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是由保险人、投保人以及为保险人和投保人最终达成保险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保险中介人组成的
8月3日,神州优车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了《处罚告知书》,因涉嫌信息违规,神州优车被中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陆正耀本人被处于2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96号)第六十条和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拟决定: 一、对神州优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陆正耀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良芸、王培强、李晓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四、对亓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上述的宅基地补偿金如何分配,2014年6月,被告将拟好的《哨口村宅基地征地补偿金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分发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表决,该方案规定上述补偿款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2014年7月,被告将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同意并通过了分配方案。2014年7月15日,被告通知各村民组开始发放宅基地征地补偿金。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出于平衡村民之间不平等心态或者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利用村民会议的决定,制定对村民的宅基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补偿方案表面上是体现了村民自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会在分配方案中强调平均分配,体现公平公正,看似合情合理,照顾了所有人的利益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依照规定不予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22-09-21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977 在2022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涉及重庆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江津区翠恒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