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办理。

(一)家庭年所得不得逾新台币70万元。

新台币100万元者)。

(三)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不超过新台币650万元。

(四)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不得低于60分(新生及转学生除外)。

(一)线上登录申请→打印申请表→检附学生本人及关系人最近3个月内“户籍誊本”或“新式之户口名簿”(装订后)→依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送交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承办人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于期限内送件或资料不齐全者,视同未申请如逾期办理者将完成4小时之爱校服务)。

(二)线上申请系统登录网址:【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弱势助学补助】。

五、补助项目、对象、及标准等相关事宜,请参考附件及生辅组弱势助学申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