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二、鉴于申请项目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请各单位通知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与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联系获取邀请函。在联系邀请函时,必须明确以下两点:
1.留学期限及起止时间。请务必明确派出时间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不得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2.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拼音及国外访学单位名称等)不能出错。
三、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学术、业务、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申请成功的教师的纸质材料至,纸质材料主要包括:各项目所要求的申报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交到本部主楼6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