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要求:按要求对所辖区域有劳动保障需求的群众提供服务,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吃苦耐劳,品德端正良好,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能够适应一般劳动强度。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