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五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张立煌同志(第五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