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明确“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种技能人才评价证书。
目前,开封市共有各类技能人才评价机构164家,其中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103家、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26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1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14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