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内容:

第10条:“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应于左列处所标示安全规定:

六、路线、桥梁、隧道内及站区内非供公众通行之处所。

七、危险之处所。

八、其他经地方主管机关指定之处所。”

高雄捷运地下站月台设计为与轨道完全隔离之全封闭月台,月台与轨道间以玻璃罩完全隔离,列车到站时,旅客可由开启之玻璃门进入车厢,玻璃门开启处有小心月台间隙与勿倚靠月台门及小心门缝之告示。月台中央部分为夜间妇女候车区,有录影监视。中央部分尚设有紧急对讲机与紧急停车按钮,供紧急状况发生时所用。月台终端部分则为管制区域,禁止一般民众进入,一旁则为消防设备所在的位置。

台湾法实证研究数据库办公室信箱 tadels.nt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