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湖工业区 报编未开发工业区 农牧用地变更丁种建筑用地 回馈金多少?

芦竹海湖工业区为合法工业用地,设厂均依法管理:

海湖工业用地为早期民70年依“奖励投资条例(80年1月30日废止)”,编定之工业用地,全台湾约有近50个类似的报编未开发园区,当年因法令未及完备,因此,公共设施不如现今产业创新条例开发之产业园区,惟仍属“合法”可设厂用地,并区内厂商必须依照环保、建管、消防、经发等相关法令管理,市府各机关均依法监督管理。

工业区/农牧用地 变更丁种建筑用地 回馈金?

申请变更编定为非都市土地丁种建筑用地者,以变更编定面积与获准变更编定当期公告土地现值乘积百分之5为计算基准。

为改善本工业区内缺乏公共设施及联外道路,积极向中央争取补助费用,近4年投入在海湖坑口工业区公共设施已经超过6482万元,已完成中圳街、海山中街道路改善。目前计划推动大有街、中圳街(17巷18巷)道路改善,亦刻正向经济部申请前瞻计划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