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各位教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校内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88号)(见附件1),我处现集中受理2023年度校内基地(含五山基地和增城基地)的用地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源有限、量力节约、高效利用、有序流转。

(一)申请人必须有承担学校教学任务或科研项目,方可申请使用校内基地土地资源。

(二)教学用地由学院等教学单位申请;科研用地以科研团队负责人或课题任务书第一主持人(含子项目)申请。

(二)用地协议未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用户无需再次申请。

(三)用地协议即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且未提交用地申请的用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度用地资格。

(一)申请人须提交《用地申请表》(见附件3),2022年有用地的申请人还需在表中填写2022年度使用用地绩效的情况。烦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我处将协同科学研究院、本科生院审核,如有信息不实,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12月23日前在“师生办事服务大厅”提交申请,2022年12月23日后,该流程将下线,我处将不再受理2023年度用地申请。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