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殊需要的会考∕高考考生,考评局可为他们作特别考试安排,让他们在适当的环境下应考,得到公平的评核。

为使家长了解特别考试安排的详情及有关的申请程序,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将于2009年9月16日19日及22日举行家长讲座,

有兴趣的家长出席。

受惠于“334”学制改革,从前只设有初中课程的特殊学校,在新学年可以开办高中课程,本来正好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童,带来持续学习的机会。不过,近月各间特殊学校接获教育局通知,在新学年所有18岁以上学童将不被算入学生人数,意味他们将不受政府资助。即使学校愿意接收他们,其他学生的资源亦将被摊薄。

在主流学校,政府并无设下这样的年龄限制;而特殊学校学生在完成6年小学及4年初中课程后,本可继续修读延伸课程,就读年龄上限为20岁。过去政府容许他们以较长时间完成学业,原因是顾及了他们的学习能力。如今政府一方面同意在特殊学校推行新高中,另方面却要求智障生以更短时间同时完成初中及高中课程,是名符其实的“假高中.真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