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设定依据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设定依据? 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 外资ICP-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外资EDI-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可以开放至100%.(类似于淘宝、天猫) 1. 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2.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