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返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及专升本学生补考课程只限必修课和限选课,任选课不安排补考。专科生补考课程全部安排考试。 2、按文经院字[2014]127号《关于逐步取消毕业补考的有关意见》规定,2018届毕业生,此次补考限二门课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补考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补考人员为2022年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省直考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注: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2。 1. 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课补考试卷的印制,并在补考时将试卷带到考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萍乡考区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补考人员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萍乡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统一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1.凡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中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均须参加本次补考。本次补考在校本科生无需报名。 2.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往届毕业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最长修业年限6年,五年制本科最长修业年限7年)内及时参加返校补考,逾期不再组织考试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返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及专升本学生补考课程只限必修课和限选课,任选课不安排补考。专科生补考课程全部安排考试。 2、按文经院字[2014]127号《关于逐步取消毕业补考的有关意见》规定,2017届毕业生,此次补考限二门课程
“首考”通不过的八菱科技,在时隔4个多月之后的“补考”中能顺利闯关吗?笔者对此心里没底。 “首考”之所以通不过,除了八菱科技首发时询价对象不够这一内因外,还与当时新股频繁破发、投资者“打新”热情下降这一外因有关。如今“补考”,“八菱”还是那个“八菱”,内因没有变化;市场依旧摇摇晃晃,外因也看不出有何不同
各系部: 为做好本次毕业生补考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今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往届毕业生。 2.考试方式:超星学习通网络考试。 3.考试科目:每生报考科目不超过15科
4.非段考考科之补考(含多元):请学生于2月16日(四)放学前自行找任课老师完成补考,请老师务必于2月17日(五)中午12时前将补考成绩交给注册组。 *高一美术科:补考方式已公告于各班的Google classroom,作业全数补交外加艺术史报告一份,缴交期限为2/15(三)。 *高一生活科技:请于2月17日中午12:00前到生活科技教室找老师补考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2。 1. 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课补考试卷的印制,并在补考时将试卷带到考场
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萍乡考区的“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考人员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的萍乡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决定不参加补考的,即为2022年11月6日停考的科目都不参加补考,须于2023年2月14日14:00至2月17日23:30扫码填写“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确认单”(见附件1),确认完成后统一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2。 1. 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课补考试卷的印制,并在补考时将试卷带到考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清远考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定于2023年4月8日举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定于2023年4月22日、23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注: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补考工作于11月26日、27日举行。补考范围为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上半年已报名缴费人员。上述人员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请务必于9月26日至9月30日间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URL])“网上报名”入口,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决定参加补考的,无需进行网上确认操作;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为了更好地贯彻学院的“六项规定”,2018年上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拟定在2018年下期开学的第二周双休日(即2018年9月8--9日)举行,现将本次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上期期末考试期评成绩(含考试、考查课程)不合格和已申请期末考试缓考的同学,不包括缺考和期评成绩为“零”、“空”和“其他”的同学。 3、补考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组考,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的具体安排等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另行通知,请及时上网查看。具体安排表会在考试前发放到各个系和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