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学院的“六项规定”,2018年上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拟定在2018年下期开学的第二周双休日(即2018年9月8--9日)举行,现将本次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上期期末考试期评成绩(含考试、考查课程)不合格和已申请期末考试缓考的同学,不包括缺考和期评成绩为“零”、“空”和“其他”的同学。

3、补考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组考,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的具体安排等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另行通知,请及时上网查看。具体安排表会在考试前发放到各个系和班级。

4、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

5、无故不参加补考的,其补考科目直接按重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