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萍乡考区的“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考人员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的萍乡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决定不参加补考的,即为2022年11月6日停考的科目都不参加补考,须于2023年2月14日14:00至2月17日23:30扫码填写“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确认单”(见附件1),确认完成后统一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一)报考人员扫码完成“不参加补考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二)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确认。

服务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607) 服务电话:0799-6791980;0799-679198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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