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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江西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和《关于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单位备案的通知》的要求,请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8日(工作日时间)到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萍乡市城市大厦6号楼607办公室 0799-6791980)进行考后人工核查,逾期未到场核查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人工核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签字); 2、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如中专学历或2001年前毕业的大专学历需提供中职网学籍查询截图或由有档案管理资质部门出具的学籍档案中的认证材料(学校毕业证明、学籍档案、入学通知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并盖章); 3、报考前6个月所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工资发放流水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单位盖章)。 服务地址: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号(城市大厦6号楼607) 服务电话:0799-6791980;0799-6791981(传真) 技术支持: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科 访问量总计:62115149
各位应试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萍乡考区的“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考人员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停考科目的萍乡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决定不参加补考的,即为2022年11月6日停考的科目都不参加补考,须于2023年2月14日14:00至2月17日23:30扫码填写“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确认单”(见附件1),确认完成后统一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