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偿还,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等。如果谈判失败,法院将作出判决,那么民法典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一般如何判断?西宁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没有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的判断,子女抚养费通常根据子女的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付款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1067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儿童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则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缺乏工作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1085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金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无效的,由人民法典院判决。

前款所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会阻止儿童向父母双方提出合理的要求,金额超过必要时协议或判决中起初规定的金额。

2.离婚子女的子女抚养标准是什么?

夫妻同意离婚后,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抚养费:

1.如果有固定收入,通常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对于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付费的人,该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通常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生育费用的数额。

3.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率。生活费和教育费都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更大的数字,两方一定进行谈判和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承担。

4.父母双方都可以同意孩子与一方同住,并且父母应承担所有抚养子女的费用。但是,已经证实,支持者的支持能力显然无法确保孩子所需的费用,并且不允许孩子的健康成长。

关于减免儿童抚养费,主要是为了降低抚养费的支付能力和经济收入的减少;或18岁以下的儿童有劳动收入,可以用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

《民法典》没有规定离婚程序中子女抚养费的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付款人的经济能力而确定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更改儿童抚养费。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直接拨打西宁律师电话进行咨询或者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