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许多热情的教育工作者,走在时代的前端,投入实验教育,创立前所未有的教育机构。虽然过程中筚路蓝缕,也未获得政府资源的补助,但对教育的热诚,却仍丝毫不减;而这份热情与执著,也为台湾在2014年催生了《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公立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委托私人办理条例》及《高级中等以下教育阶段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实施条例》,即一般所称的《实验教育三法》。

但经过这几年的施行,《实验教育三法》仍有许多滞碍难行之处,因此,进入立法院之后,我就与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们积极研商,在上个会期提出修法版本。今天,教育文化委员会完成初审,特别要感谢这些为台湾教育默默付出,努力耕耘的第一线教育工作者们,也期待未来完成三读后,能真正改善实验教育的困境,让实验教育真正成为台湾的创意部门,让每个孩子都能找到未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