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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 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