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组织好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根据《复旦大学2023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以及《复旦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指导意见》,现制定评定细则如下:

满足以下条件的在籍在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可参评: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足额学分,满足毕业条件,并且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无不及格科目 (以教务处成绩单显示为准),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法于本届毕业申请延期者不可参评。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具有奉献精神,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7、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奖励或荣誉。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2023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的等级、名额如下:

1、3月2日—3月16日:院系成立评选小组,制定院系评选规则;班级成立评选小组,制定班级评选细则。院系评选规则和班级评选细则分别在相应范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院系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工部;班级评选细则应于3月16日前向学院提交。

3、3月23日—3月30日:院系将拟推荐名单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核,同时上交纸质版材料。

4、3月31日—4月14日:学校对各院系报送名单进行复核及公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5月下旬-6月上旬:发放荣誉证书。

学生在毕业前如发生下列情况,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校其他有关管理规定者;

2、因毕业论文、课程考核等原因造成其不能按期毕业者。

本评定方案即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3月13日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