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市104年度补救教学实施方案整体行政推动计划办理。
二、 本案目的系为培养授课教师参与弱势学生扶助课程规划、转化、设计及执行之能力,提升学习成就低落学生之学习成效。
三、 旨揭计划相关讯息摘要如下:
(一) 研习对象:本市初任教师及尚未完成补救教学增能研习之教师(含长期代理代课教师及储备教师)。
(二) 研习日期:104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时至下午5时。
(三) 研习地点:本市龙安国小5楼视听教室。
(四) 报名方式:请迳至桃园市教师研习系统报名(龙安国小)。
四、 本案全程参与者,核实核发研习时数8小时;参与人员在课务自理及不支领代课钟点费原则下,同意核予公假登记。
五、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规定,全国各国民中小学教师皆须完成补救教学8小时增能研习,请各校协助列册管理,并请务必通知符合前开研习对象资格之教师参与。
六、 检附“104年度补救教学实施方案─国小教师补救教学增能研习实施计划”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