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急速膨胀,2006年大学部招生人数达447万人,是1993年的4倍,高等教育在学人数更达到2千5百万人,高等教育学校共有2311所,在高等教育愈来愈普及的状况下,对于教育评估(评鉴)的要求也应运而生。

目前做法是将评估指标分为“一级指标”7项和“二级指标”19项。一级指标包括学习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目前55%学校被列为优秀,没有学校被列为不合格者。

大陆的教学评估有3个特点,评估主体是政府单位──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评估主体兼有形成性、终结性和诊断性评估的特点;评估内容以教学工作为主体。评估到具体的阶段,分为三个阶段,学校自评阶段,专家驻校考察评估,学校整顿改革阶段。第一个阶段中,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考量学校的办学观念、课程的安排,以及政策的调整等,透过自评达到教育部提出的基本的要求。接下来是专家驻校考察阶段,评估中心根据学校的自评报告,组成一个考察评估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然后把意见跟建议提供被考查的学校,提报建议等级到评估中心。最后学校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拟定改革方案,一年后提交报告到评估中心,中心再派员对学校改革情况进行回访。

评估对大陆高等学校的发展和改革促进力非常大,尤其在促进建设方面,学生图书、多媒体教室、宿舍等近3年都有15%以上成长率。但是也产生部分学校重外在形式轻内在品质,有功利主义的倾向,同时虽然建立的规范性,学校的特色并不明显。因此今后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学校找到特色,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