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本市110年度推动创造力暨科学教育计划办理。
二、 旨案重要资讯摘录如下:
(一) 目的:本年度各子计划成果拟请各校利用影片方式呈现,为更加了解各校推行创造力及科学教育之现况,特规划培训课程,以资推动;有关本年度成果报告格式详细规格将另函通知。
1、 本市110年度申请推动创造力暨科学教育计划学校,请派员参加。
2、 以上述对象为优先,倘有余额再录取有兴趣报名之教师。
(五) 时数:参与研习活动之教师核实核予研习时数。
三、 参与本活动人员于课务自理及不支领代课钟点费原则下,准予公(差)假登记。
四、 为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请参加人员于活动期间做好防疫措施,自备口罩,并落实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五、 本案如有疑义,请迳洽青溪国小教务处秦国容老师,电话:(03)3347883#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