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事业单位运作高风险化学品之情形,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4条第3项授权订定“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并自104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逾6年,且已分阶段公告指定适用优先管理化学品名单。考量历年报请备查实务状况及国内外化学品管理趋势,为符合实务运作所需及简化备查作业程序,劳动部于110年11月5日公告修正“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本次说明会将针对办法修正内容及报请备查实务进行重点说明。未来仍将持续透过职业安全卫生法第14条之推动,掌握我国运作高危害或高产量之危害性化学品资讯,建立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之重点管理机制,促进厂场积极落实劳动场所化学品管理,以保障工作者之安全与健康。

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线上报名,请先登入会员,报名时间7月5日上午10时起至报名额满截止,详见注意事项。

场次、时间及地点(交通方式请详见活动简章):

将优先提供予该场次学员报名,仅开放部分候补。

开课地点 台中市南屯区精科路28号(台中市精密机械科技创新园区劳工联合服务中心 【B栋四楼简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