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算法》,结合我区出台的《2019度青山湖区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正式印发了《2019年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此次考核对象是纳入我区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考核内容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为确保公平公正,本位,此次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与区财政局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反馈,我局将依情况组织讨论会进行协商,并将各单位最终的评分折合比例报送至区考核办。